四川:关于开展建材工业鼓励推广应用技术和产品征集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相关行业协会,相关企业:
为促进建材行业先进适用技术和产品加快推广应用,工业和信息化部拟按照两年一次的修订计划,制定《建材工业鼓励推广应用的技术和产品目录》。根据修订工作要求,我厅拟征集推荐建材工业鼓励推广应用的技术和产品,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生产工艺技术领域。包括采选配矿、煅烧熔炼、提纯改性、综合利用、制造成形、节能减排、协同处置等先进生产工业技术。
(二)新型建材产品领域。包括主体结构材料、围护隔墙材料、保温防水材料、节能门窗材料、环保地板材料、节水洁具材料、装饰装修材料、无机非金属新材料等相关产品。
二、征集条件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符合行业发展方向,促进产品升级换代与工艺技术进步,提升建材行业发展质量。
(二)技术和产品先进成熟。技术或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管理要求,在工程应用、生产制造中具有明显优势,对降低运营成本、提升功能质量、提高效率效益、保障安全环保等具有显著促进作用。无机非金属新材料产品依据GB/T 37264-2018《新材料技术成熟度等级划分及定义》,应达到技术成熟度7级及以上。
(三)技术和产品应经过实际应用检验,适合在全国或较大范围内推广应用。
(四)技术和产品无权属争议。
三、征集程序
(一)申报单位应准确完整填写《技术/产品具体情况表》(附件1),确保材料真实准确,数据完整可靠,表述简洁凝练,且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形。
(二)申报可通过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推荐。推荐单位要严格把关,保证质量,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征集和推荐工作,并于7月28日前将《技术/产品具体情况表》(附件1)和《技术/产品推荐汇总表》(附件2)报至四川省建材工业科学研究院(纸质版和电子版)。
(三)经济和信息化厅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查、汇总后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向全社会公示无异议后再正式公告,并抄送财税、金融、土地等相关部门。
联系人及电话:李春红 18202871846
赵 斌 13808050581
邮箱:530407877@qq.com
附件:1.技术/产品具体情况表
2.技术/产品推荐汇总表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