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生猪调出大县省级统筹奖励资金的通知
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0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0〕177号)和《省财政厅 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建〔2015〕97号)精神,现就做好2020年生猪调出大县省级统筹奖励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对我省生猪生产和猪肉供应起重要作用的县(市、区)可以申报,中央直接确定奖励的生猪调出大县不在申报范围。
二、申报要求。省级生猪调出大县以设区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7-2019年分县分年度数据为依据,按照生猪人平出栏量和出栏量所占权重分别为60%、40%的因素法计算,奖励资金分配给排名前10位的县(市、区)。要求以设区市为单位遴选县(市、区)申报,汇总并填写《2020年省级生猪调出大县基础资料申报表》(见附件),省直管试点县(市)可单独填报。为保持口径一致,不受理其他部门提供的数据。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请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同级财政局出具正式申请文件,并附设区市2017-2019年统计年鉴封面,相关页的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于7月20日前将上述材料(含附件电子版)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局刘水华,0791-86215071、863901429@qq.com;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席典宇,0791-87287525、47548954@qq.com。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生猪调出大县省级奖励资金.doc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江西省财政厅办公室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