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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关于组织申报朝阳区应对疫情双创载体减免租金奖励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朝阳区《关于支持企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稳定发展的若干措施》(朝政办发﹝2020﹞2号)和朝阳区《关于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影响保持平稳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朝政办发﹝2020﹞8号),全力减轻新冠肺炎疫情对中小微企业的影响,支持企业稳定发展,区科信局现组织朝阳区应对疫情双创载体减免租金奖励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朝阳区应对疫情双创载体减免租金奖励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在朝阳区进行工商注册、纳税登记,且经国家、北京市或朝阳区认定(备案)的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单位;在朝阳区进行工商注册、纳税登记,且经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认定的北京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运营单位。

(二)在朝阳区合法且诚信运营,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三)积极配合市、区相关部门开展防疫工作,疫情期间无重大、突发事件发生。

(四)项目涉及的房屋位于朝阳区域内,具有合法的产权证明文件,且不存在违法建设。

(五)申报单位为实际收取租金单位,与承租方直接签订租房及减免租金协议,且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为承租的朝阳区注册、纳税并实际办公的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6月30日前完成减免。

中小微企业认定标准:

本通知涉及的中小微企业是指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附件2)第四条“各行业划型标准”确定并在朝阳区注册纳税的中小微企业。

三、支持标准和方式

(一)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单位,经朝阳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认定后,给予每个申报单位最多3个月的资金奖励,奖励比例为减免租金额的30%,且不超过100万元,民营企业优先。

(二)同一单位或同一承租区域,涉及朝阳区《关于支持企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稳定发展的若干措施》中房租补贴或奖励支持条款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支持。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准备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交付申报材料。

(二)区科信局受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核查。

(三)拟定申报项目的资金支持方案,与区发改委等部门商议后,按要求报区政府审议后拨付。

五、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电子版材料和纸质版材料,制作要求如下:

(一)纸质版申报材料

纸质版材料:《朝阳区应对疫情双创载体减免租金奖励项目申报书》(附件1)。

制作要求:电子版材料审核通过后提交纸质版材料,按照申报书要求和顺序,统一采用A4纸胶订,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骑缝章,一式一份。

(二)电子版申报材料

电子版材料:《朝阳区应对疫情双创载体减免租金奖励项目申报书》一份。

制作要求:内容、数据与纸质版申报书保持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版为准。文件命名为:企业名称+疫情减租奖励项目申报书。

六、申报时间及地点

(一)申报时间:自通知公布之日起即可申报,截止至6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报送地址:纸质版材料报送地址:朝阳区生产力促进中心(朝阳区悠唐商业中心B座1903),电子版材料报送至邮箱:hanjiao@bjchy.gov.cn。

七、相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认真审核把关,严格规范操作,办理租金减免手续。

(二)申报单位应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三)获得支持的申报单位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对于伪造合同、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交易、恶意套取财政资金的申报单位,一经发现,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27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并将其列入失信黑名单,取消申报资格。对已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按规定收回资金。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八、受理单位

北京市朝阳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联 系 人:韩娇、刘悦镔

咨询电话:(010)64842996、(010)64842989

附件:

1. 朝阳区应对疫情双创载体减免租金奖励项目申报书

2.《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