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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吉林省科技小巨人企业评审和扶持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科技、工信、财政管理部门,各县(市、区)科技、工信、财政管理部门,各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

  为做好2020年度吉林省科技小巨人企业评审和扶持申报工作,根据《吉林省科技小巨人企业扶持管理办法》(吉科发高[2017]122号)、《吉林省科技小巨人企业R&D投入补贴和贷款担保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吉科发高[2018]270号)和《关于适当调整吉林省科技小巨人企业扶持条件的通知》(吉科发人才[2019]52号)等有关要求,现将具体事宜明确如下:

  一、吉林省科技小巨人企业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企业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注册时间3个会计年度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2年年销售收入在800万元至4亿元之间,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⒈高度重视科技创新。企业制定有创新发展规划,以及与之配套的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养(引进)、内部创新激励措施等。企业近3年年研发经费投入不低于年销售收入的1.5%。

  ⒉人才队伍建设扎实。企业有优秀的经营管理团队和较稳定的技术创新团队,制造类企业研发人员数不低于职工总数的10%,软件和高技术服务类企业不低于30%。

  ⒊创新活动成效突出。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形成了具有一定市场竞争力的主营产品(服务),已获得或正在办理(申请)主营产品(服务)的知识产权所有权。

  ⒋生产经营业绩良好。企业具有较高成长性、良好的发展潜力,近3年资产总额和销售收入平均增长率达到6%左右、资产负债率均不高于75%。

  ⒌社会信用信誉较好。企业申请扶持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企业和法定代表人无违法及不良信用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录为准)。

  (二)申报方法

  ⒈申报

  凡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在《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jlkjt003.ipv6ipv4.com.cn)上注册申报。注册时,先进行单位注册,通过后再进行项目负责人注册。注册成功后通过项目负责人注册窗口登陆系统,按系统提示要求逐条填报。在系统填报的同时向企业所在县(市、区)科技部门提出推荐申请。

  ⒉推荐

  (1)各县(市、区)科技部门会同本级工信和财政部门在对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考查后,向市(州)科技、工信和财政部门推荐(具体推荐方法由各市(州)明确),各市(州)科技、工信、财政部门在联合进行汇总、审核、公示后,向省科技、工信和财政部门推荐。

  各省管县按上述程序要求直接向省科技、工信和财政部门推荐。

  (2)长春新区、长春净月高新区、吉林高新区、延吉高新区、通化医药高新区科技、工信、财政部门在联合完成考查、汇总、审核和公示的基础上,要将拟推荐企业名单报送所在市(州)财政部门备案,所在市(州)财政部门盖章同意后,向省科技、工信、财政部门推荐。

  (3)网上申报系统推荐操作由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省管县和国家级高新区科技部门完成。

  (三)材料要求

  ⒈申报材料

  (1)申请书

  企业在《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jlkjt003.ipv6ipv4.com.cn)上填报完成后保存提交,待科技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

  (2)附件

  ①企业营业执照;

  ②企业近3年财务年度审计报告和近3年研发费占销售收入比例的专项审计报告;

  ③企业主营产品的有效知识产权证明;

  ④企业创新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创新人才激励机制等相关制度文件;

  ⑤企业各类相关获奖证书、获奖证明及技术标准等有关文件。

  (3)具体要求

  ①企业在《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上填报时请务必认真阅读“填报须知”后,按要求填报。在系统上传的附件材料应为原件,在纸件中的附件材料可为复印件。凡是不清晰的材料均视为无效材料。

  ②企业近3年的研发费专项审计报告和财务年度审计报告必须分别出具;近3年研发费专项审计可出具一个审计报告,但必须分别体现每年的投入情况及投入明细。

  ③申请书和附件等申报材料胶装成一册,由推荐单位盖章(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省管县、国家级高新区科技、工信和财政部门盖章),书脊有申报单位名称。

  ⒉推荐材料

  推荐材料包括公示文件、推荐函及汇总单,由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省管县和国家级高新区科技、工信、财政部门联合出具。国家级高新区推荐函要有所在市(州)财政部门印章。

  (四)材料报送

  ⒈企业申报材料和推荐材料各1份由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省管县和国家高新区统一报送至吉林省科技创新平台管理中心(长春市前进大街1244号院内2号楼)。

  ⒉《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填报截止时间为6月30日,纸件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7月27日。

  二、吉林省科技小巨人企业扶持资金申报工作

  (一)扶持方式

  对经认定的吉林省科技小巨人企业采取R&D投入补贴和贷款担保方式给予资金扶持,2种方式可同时申请。

  ⒈R&D投入补贴

  R&D补贴对象:2020年新认定和过去认定且未申请过R&D投入补贴的吉林省科技小巨人企业。

  标准方法:根据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上年R&D投入情况,按照多投多补原则,给予一次性补贴,用于企业开展科研活动方面的支出。

  ⒉贷款担保

  担保对象:所有经认定的吉林省科技小巨人企业。

  标准方法:由吉林省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委员会对申请贷款担保的科技小巨人企业进行财务评定,确定是否给予企业担保。单户企业担保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担保费按不高于贷款担保额的1.5%收取。

  (二)材料要求(只需报送纸件材料)

  ⒈申请材料

  (1)R&D投入补贴申请材料

  ①企业R&D投入补贴申请书(附件1);

  ②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③税务部门备案的《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中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部分(税务部门盖章)或2019年度研发费投入专项审计报告(必须是带防伪贴的原件)。过去认定且未申请过R&D投入补贴的吉林省科技小巨人企业,按上述要求提供认定上年度相关材料。

  如审计报告原件已经用于申报财政支持的其它项目,请企业出具情况说明并加盖企业公章,同时提供审计报告复印件。

  (2)贷款担保申请材料

  ①企业贷款担保申请书(附件2);

  ②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③近一年年度及当期的审计报告和会计报表;

  (3)具体要求。

  ①每种扶持申请材料必须分别装订成册。

  ②R&D投入补贴申请材料和贷款担保申请材料由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省管县和国家高新区科技和财政部门盖章。

  ⒉推荐材料。

  除不提供企业公示材料外,其它推荐材料要求同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推荐材料。

  (三)材料报送

  ⒈R&D投入补贴申请材料,报送至省科技厅科技人才与企业服务处;贷款担保申请材料,报送至吉林省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⒉申请材料(1份)原则上由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省管县和国家高新区统一报送。如需企业当面核对情况,由负责部门另行通知。申请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9月25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三、联系电话

  省科技厅 陈延光 0431-88979697

  省工信厅 孙 丽 0431-88904617

  省财政厅 周 宁 0431-88550695

  吉林省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陈野 0431-81929325

  申报系统技术服务(注册审核) 0431-89101522

  

    附件:⒈企业R&D投入补贴申请书

        ⒉企业贷款担保申请书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吉林省财政厅

                                                          2020年6月8日  

  

  

附件:
附件1-R&D补贴申请书.docx
附件2-贷款担保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