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主页 > 地方资金项目 >

深圳:关于开展2020年度第四批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宝安区关于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深宝规〔2018〕4号)等文件精神,我局现开展宝安区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20年度第四批项目申报工作。

一、本年度第四批开展申报受理的扶持措施如下:

序号

措施名称

网上申报时间

纸质材料提交时间

1

新增“四上企业”奖励

5月29日-7月13日

5月29日-7月16日

2

物流装备购置补贴

5月29日-6月29日

5月29日-7月2日

 

二、申报流程:本批次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注册(各项目申报网址详见附件),并填报项目申报所需材料。网上申报预审通过的企业还需提交纸质材料,由区或各街道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接收纸质材料并做形式审查(注:项目申请表以本通知附件中的申请表为准)。

三、纸质材料提交方式:

(一)邮寄办理:可邮寄至宝安区政务服务大厅。

邮寄地址为:深圳市宝安区体育中心综合训练馆一楼(宝安大道与罗田路交汇处)深圳市宝安区政务服务中心,电话85908590。请在邮寄信封标上XXXX项目申报资料。

(二)预约现场办理:可根据实际情况线上预约宝安区或各街道政务服务大厅办理业务。

具体预约方式:预约方式为通过微信公众号宝安行政服务——在线办理——宝安政务好又快——预约。

宝安区和各街道行政服务大厅现场办理地址为:

1、区政务服务大厅

办理地点:宝安中心区宝安大道与罗田路交汇处的宝安区体育中心综合训练馆一楼(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正门对面)

2、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宝城29区宝民一路新安街道办事处1楼

3、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宝民二路110号

4、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凯成二路

5、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 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 福永街道福永大道303号万福大厦一楼

6、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 福海街道和平社区永和路北8号

7、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 沙井街道银图路一号(旧国税)

8、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上寮企安路3号

9、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 松岗街道金开路1号东方二六大厦二楼

10、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罗公路190号行政服务大厅

11、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育才路文化艺术中心办公大楼一楼

四、以上扶持措施具体申报网址、申报条件、资助标准、申报材料、注意事项详见附件。

五、咨询联系电话:

新增“四上企业”奖励:27848214。

物流装备购置补贴:27848662。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根据工作安排开展其他项目的受理工作,敬请留意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通知。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5月29日

 

 

2020年度宝安区新增“四上企业”奖励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宝安区;

2.申报企业为在宝安纳统的企业;

3.为申报年上一年度首次新增纳入本区统计数据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不含房地产)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或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企业首次新增日期从2017年1月1日起算。其中:

(1)2017年1月1日前是否曾纳入或退出过“四上企业”库的情形不再追溯,仅考虑是否在2017年1月1日后首次新增纳入本区“四上企业”数据库;

(2)2017年1月1日后退出“四上企业”库又再次入库的情形不纳入奖励范围;

(3)2017年1月1日后转换“四上企业”库中专业类别的情形不纳入奖励范围;

4.政策申报面向申报年上一年度新增纳入本区统计数据库的“四上企业”,逾期未申报将不再受理;自其他区迁入宝安区的规上企业不纳入奖励范围。

二、申报材料

1.《宝安区新增“四上企业”奖励申请表》;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无须验原件);

4.银行开户证明;

5.上一年度企业纳税证明。(纳税证明应包含申报年上一年整年度,如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三、申报流程

本批次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请人登录系统并填报项目申报所需材料。网上申报预审通过的企业还需提交纸质材料,由区(各街道)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接收纸质材料并做形式审查。

(一)网上申报时间:

2020年5月29日-2020年7月13日。

(二)申报网址:

http://wsbs.sz.gov.cn/apply/ui/4403060000000075419341000303705001

(三)纸质材料提交时间:

2020年5月29日-2020年7月16日。

(四)纸质材料提交方式:

邮寄办理:可邮寄至宝安区政务服务大厅。邮寄地址为:深圳市宝安区体育中心综合训练馆一楼(宝安大道与罗田路交汇处)深圳市宝安区政务服务中心,电话85908590。请在邮寄信封标上XXXX项目申报资料。

预约现场办理:可根据实际情况线上预约宝安区或各街道政务服务大厅办理业务。具体预约方式:预约方式为通过微信公众号宝安行政服务——在线办理——宝安政务好又快——预约。

宝安区和各街道行政服务大厅现场办理地址为:

1、区政务服务大厅

办理地点:宝安中心区宝安大道与罗田路交汇处的宝安区体育中心综合训练馆一楼(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正门对面)

2、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宝城29区宝民一路新安街道办事处1楼

3、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宝民二路110号

4、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凯成二路

5、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福永大道303号万福大厦一楼

6、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和平社区永和路北8号

7、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银图路一号(旧国税)

8、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上寮企安路3号

9、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金开路1号东方二六大厦二楼

10、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罗公路190号行政服务大厅

11、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育才路文化艺术中心办公大楼一楼

四、注意事项

1.企业应按照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每一项材料应加盖企业公章,各类证照、证明文件复印件需验原件。《宝安区新增“四上企业”奖励申请表》需正反面双面打印。网上申报后打印通过初审的申请表装订在第1页,其余的材料按照申报顺序装订,申请材料一式一份并加盖企业公章(按规定顺序排列并设置封面、目录,用A4纸制作装订成册、全册加盖骑缝章)。凡与申请有关的外文资料,需要由有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加盖翻译公司营业执照公章,并附上翻译公司营业执照。

2.同一事项只能申报一项资助政策,不得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

3.咨询联系方式:产业促进中心,27848214。

4.为了便于企业申报及后续工作,请申报企业加入QQ群(927197585)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5月29日

 

 

 

2020年宝安区物流装备购置补贴项目

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宝安区;

2.申报主体属于企业的,应按规定依法在宝安纳统;

3.主营业务为综合性供应链管理服务、专业性物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物流信息处理等)、提供物流辅助配套服务的企业;

4.企业的物流或供应链服务收入占其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50%以上。

装备购置相关财务凭证日期应在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二、资助标准

1.按企业上一年度购置先进物流装备实际购置费用的15%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补贴500万元。

2.先进物流装备实际购置费用基数为实际购置发票金额去除进项税抵扣部分,且不含附带的保险、购置税费、培训费、维护保养费、易耗性配件费用、装饰性配件费用等非必要费用。

3.先进物流装备类型包括企业用于主营业务的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物流信息处理等环节的标准化装备或使用自动化、智能化、环保化技术的特殊设备,不含一般非标准化装置、日常办公设备、不符环保要求或显著不符合产业扶持导向的装备。

4.本奖励措施受企业上年度纳税额限制。

三、申报材料

1.《宝安区物流装备购置补贴申请表》;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社会组织应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以上两份材料需使用标准模板,可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查询具体事项下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无须验原件);

4.申报年上一年度报区统计局的销售或经营情况年报表;

5.申报年上一年度企业纳税证明(纳税人自行登录电子税务局打印);

6.购置设备清单(含费用明细说明)、购置合同、购置发票、专项审计报告,如相关文件中附带外文资料,还应附带中文翻译材料;

7.申报年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四、申报流程

本批次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请人登录系统在线填报并上传项目申报所需材料。网上申报预审通过的企业还需提交纸质材料,由区(各街道)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接收纸质材料并做形式审查。

(一)网上申报时间:

2020年5月29日-2020年6月29日。

(二)申报网址:

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306007541934E4440504140000

(三)纸质材料提交时间:

2020年5月29日-2020年7月2日。

(四)纸质材料提交方式:

邮寄办理:可邮寄至宝安区政务服务大厅。邮寄地址为:深圳市宝安区体育中心综合训练馆一楼(宝安大道与罗田路交汇处)深圳市宝安区政务服务中心,电话85908590。请在邮寄信封标上XXXX项目申报资料。

预约现场办理:可根据实际情况线上预约宝安区或各街道政务服务大厅办理业务。具体预约方式:预约方式为通过微信公众号宝安行政服务——在线办理——宝安政务好又快——预约。

宝安区和各街道行政服务大厅现场办理地址为:

1、区政务服务大厅

办理地点:宝安中心区宝安大道与罗田路交汇处的宝安区体育中心综合训练馆一楼(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正门对面)

2、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宝城29区宝民一路新安街道办事处1楼

3、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宝民二路110号

4、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凯成二路

5、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福永大道303号万福大厦一楼

6、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和平社区永和路北8号

7、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银图路一号(旧国税)

8、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上寮企安路3号

9、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金开路1号东方二六大厦二楼

10、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罗公路190号行政服务大厅

11、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育才路文化艺术中心办公大楼一楼

五、注意事项

1.企业应按照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每一项材料应加盖企业公章,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各类证照、证明文件复印件需验原件。网上申报后打印通过预审的申请表装订在第1页,其余的材料按照申报顺序装订,材料一式一份,用A4纸装订成册。

2.同一事项只能申报一项资助政策,不得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

3.咨询联系方式:27848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