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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全国质量标杆的通知

各盟市工信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工信局,和林格尔新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制造业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的实施意见》,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以供应链管理、现场管理、智能制造、新型生产方式下的质量控制为关注重点,委托中国质量协会组织开展2020年度全国质量标杆遴选和经验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质量标杆遴选工作
(一)申报条件
质量标杆是指企业在系统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的实践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示范效应、可借鉴、可推广的质量管理方法。
符合以下条件的单位可申报: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近三年连续保持盈利;
2.在质量、诚信、安全、环保等方面无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
3.申报的项目已在本企业系统应用,有效促进了产品服务质量和企业经营绩效的提升,在地区和行业内表现突出,且具备学习推广的条件;
4.承诺被遴选为全国质量标杆后,积极参与相关的分享交流活动。
(二)申报时间和要求
1.申报时间:2020年5月21日至7月3日。
2.推荐要求:申报单位需由各盟市工信局推荐,并将推荐表加盖公章后报送自治区工信厅科技电子处。
3.各盟市可择优推荐1-2项。
4.2020年继续采用网上申报系统(登录中国质量网质量标杆页面www.caq.org.cn/html/zltj/zlbgdtxx/list.html
点击右侧“我要申报”链接,选择“质量标杆活动”进行申报),申报单位需在线填写推荐表,经组织单位审核通过后提交申报材料。有关要求见附件1、附件2。
(三)评审工作
中国质协将于2020年7月至8月份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工作,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料评审和答辩评审,必要时对部分申报项目进行企业现场核查。评审结果将于评审工作结束后进行网上公示。申报单位可登录中国质量网查询评审结果。
二、质量标杆经验交流和推广
(一)2020年,中国质协将深入推广质量标杆典型经验,举办4期全国质量标杆经验交流活动,宣传推广质量标杆单位的先进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和经验,引导更多组织“学标杆、做标杆、超标杆”。
(二)加大质量标杆的宣传力度,由中国质协统筹安排,通过电视、报纸、杂志和网络等媒体专题报道质量标杆典型案例,组织宣传质量标杆的经验,进一步扩大质量标杆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三)协调帮助企业间深入开展对标交流和质量诊断工作,鼓励标杆企业持续改进创新,总结提炼具有中国特色的质量管理创新方法。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自治区工信厅科技电子处  梁玉龙
电    话:0471-6612109
电子邮箱:nmggxtkjdzc@126.com
 
附件:1.2020年全国质量标杆遴选说明
2.质量标杆申报材料编写说明及申报(推荐)流程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