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0年重庆荣昌农牧高新技术产业研发专项(以下简称“农高专项”)项目的申报工作,结合年度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涵定位
农高专项重点围绕重庆荣昌农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农牧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重大需求,以全局性影响大、带动性强、聚焦前沿性的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与示范和应用基础研究为目标导向,就动物育种、模式动物、生物饲料、智能装备、大数据、食品加工、生物医药、资源环境等方向进行联合攻关,从而推动重庆荣昌农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提档升级,促进荣昌畜牧业向新型工业化健康养殖发展模式转变。
二、项目类别、申报主体与资助强度
(一)项目类别
农高专项。
(二)申报主体
鼓励产学研单位联合申报,鼓励企业参加。项目牵头单位为在国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
(三)资助强度
按项目研发总投入的一定比例给予项目经费资助,资助强度50万-200万元/项(每个项目的具体资助强度按照申报指南中确定的经费填报)。
(四)项目经费分配比例要求
对企业牵头、产学研联合申报的项目,参与单位中高校和科研院所所分配的项目经费应占项目总经费的一定比例(原则上不少于该项目经费的20%)。
(五)项目经费配套要求
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企业提供的配套资金原则上不低于项目资助经费。
(六)项目经费拨付方式
采取事前资助与验收后补助相结合的方式拨付。
三、考核目标
以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的关键核心技术指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标志性成果为主,主要指标须量化可考核。
项目申报内容须涵盖所报指南二级标题下所列的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
四、项目实施周期
此类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五、申报条件与要求
(一)项目单位申报要求
1.项目牵头单位应当在国内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荣昌区域内科研院所或高校牵头申报的,须有企业参与;荣昌区域内企业牵头申报的,该企业须有独立的研发机构、研发人员、研发设备或有科研院所、高校参与;荣昌区域外的科研院所、高校牵头申报的,须有荣昌区域内的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参与。
3. 申报单位同一项目须通过单个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申报要求
项目负责人申请项目和主持本专项在研项目不超过1项,项目参与人参与申请本专项和在研项目不超过2项。
(三)产学研合作协议
鼓励产学研单位联合申报,项目研究成果归属应在“产学研合作协议”中进行约定,其中荣昌区域内的项目承担单位占比不少于50%。参与单位应签订项目“产学研合作协议”,并签字签章后作为附件。
(四)科研诚信承诺
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牵头单位须出具“科研诚信承诺书”,签字签章后作为附件,承诺事项作为农高专项信用管理。
(五)研发能力证明材料
企业牵头申报且无科研教学单位参与的,需提供企业独立研发机构、研发人员、研发设备证明等材料作为附件。
(六)成果转化
农高专项研究成果归属应在《科研项目产学研合作协议》中进行约定,其中荣昌区内的项目承担单位占比不少于50%。
农高专项研究成果应优先在重庆荣昌区内进行转化。
六、申报方式与要求
(一)申报方式
根据申报指南内容申报,研究内容、考核指标必须符合指南申报要求。
(二)填报要求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按照申报书及附件要求编制项目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书中起始时间一律填写2020年 5月1日,终止时间按照项目申报指南中资助期限要求填写2023年4月30日。
(三)申报时限与受理要求
项目申报时间:2020年4月21日8时至5月10日17时。
项目申报材料要求:项目牵头单位将盖有单位公章的纸质项目申报材料(1份)及其电子版(PDF格式,存储介质为U盘)报送至农高专项管理办公室。采用邮寄方式的,以发件邮戳日期为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尹春晖 电话:023-46254641,18623350100
地 址:重庆市荣昌区昌龙大道51号 重庆市畜牧科学院2号楼3楼2342室
七、注意事项
(一)项目单位审查
请各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好申报质量关。项目考核指标应具体、明确、量化、可考核。
(二)纸质申报书报送
项目申报书完善相关签字、签章,并按申报通知要求报送,纸质材料须与电子版材料内容一致,才视为有效申报。
(三)形式审查
农高专项办公室将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不进入项目评审流程。
附件:1.2020年重庆荣昌农牧高新技术产业研发专项申报指南
2.重庆荣昌农牧高新技术产业研发专项项目申报书
3.产学研合作协议
4.科研诚信承诺书
重庆荣昌农牧高新技术产业
研发专项管理办公室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