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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关于开展2020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京科专发〔2020〕6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2020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智〔2020〕96号)要求,为做好本市2020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候选专家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对华立场坚定、长期友好的外国专家。 

2.对本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为促进中外交流合作和人才培养等各项事业发挥重要作用的外国专家,重点向具有重大原始创新能力的科学家、重大技术革新能力的科技领军人才、具有世界眼光和战略开拓能力的企业家以及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各类“高精尖缺”人才倾斜。

3.围绕本市“四个中心”功能建设和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在贯彻“五大发展理念”、推动十大高精尖产业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加快高质量发展,助力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在“一带一路”建设、带动扶贫脱贫、生态文明建设、传播中国声音等领域作出贡献的外国专家。

4.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国际合作中作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专家;在双边或多边国际交流合作中对本市相关领域作出重要贡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外国专家。

5.原则上为获得“长城友谊奖”的外国专家,且未获得过中国政府友谊奖。

二、申报材料及注意事项

1.请按《2020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要素表》(以下简称《要素表》,附件1)准备申报材料,申报材料要素包括申报单位信息、专家基本信息、专家教育工作经历、专家获奖情况、专家主要贡献、专家本人意愿、申报材料附件等信息。

2.申报材料须内容翔实、表达准确、说服力强。推荐候选专家主要贡献(重点是在华期间所作贡献)应客观真实、重点突出、数据准确,参照主要贡献编写要求和相关模板编写,字数500字左右。

3.《2020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签章页》(以下简称《签章页》,附件2)应由“专家聘请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4.除准备《要素表》中外国专家主要贡献外,申报单位需提供主要贡献补充说明,将主要贡献涉及的专业词汇、行业词汇等作必要解释说明,同时补充说明外国专家从事的领域、课题、项目概况、外国专家来华后解决的问题等事迹。

5.外国专家工作的领域、课题和项目已列入国家或本市行业或部门发展规划的,应将有关报告及批件扫描件作为申报材料附件一同上报。

6.各单位填报信息准确性和申报材料文字质量将直接影响评审结果。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把关,指定专人负责申报工作。

三、申报要求

请于2020年4月24日(星期五)下午5:30前,将《要素表》、《签章页》纸质版(一式三份)邮寄至市科委专家处,附件材料扫描成电子版邮寄或发送邮箱均可。各单位申报人数一般不超过2人,请排出先后顺序。

联 系 人:李哲明

联系电话:55577980,13911381849

邮    箱:lizheming@kw.beijing.gov.cn

邮寄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院1号楼西门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0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要素表.docx

2.2020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签章页.docx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