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关于做好中国政府“友谊奖”和省政府“齐鲁友谊奖”人选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外专局),省直和中央驻鲁单位,各高等院校,各大企业:
根据科技部通知要求和我省有关规定,现就做好中国政府“友谊奖”和省政府“齐鲁友谊奖”人选推荐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中国政府“友谊奖”
各市、省直和中央驻鲁单位、高等院校和企业要按照科技部《关于2020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市、本单位的外国专家人选推荐申报工作。在全面、认真整理事迹材料基础上,按时完成申报工作,并于2020年4月27日前将申报材料送我厅外国专家服务处。推荐专家原则上应获得省政府“齐鲁友谊奖”。推荐专家的申报材料由我厅在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系统集中填报。
二、关于省政府“齐鲁友谊奖”
(一)申报条件
1.对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特别是为我省促进十强产业发展、八大发展战略和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发挥重要作用的高层次外国人才以及我省急需紧缺的各类人才;
2.为我省科技创新发展提出重要建议,传授新工艺、新方法,解决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关键问题,或填补了省内空白,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特别是在协助我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国际合作中作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专家;
3.为我省培养引进人才及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4.在我省企业的国外分公司和研发机构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为企业发展和技术创新作出突出贡献的;
5.对华友好,在我省贫困地区克服困难无私奉献,具有良好声誉和较大社会影响的外国专家和为我省引进国外智力和外国专家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官方或民间友好人士。
6.今年拟评选省政府“友谊奖”获奖外国专家20名。
(二)推荐和评选程序
外国专家聘用单位填写《2020年省政府“齐鲁友谊奖”申请表》(见附件4)和《2020年省政府“齐鲁友谊奖”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5),并提交外国专家的主要事迹材料(约500字)。外国专家聘用单位为省直和中央驻鲁单位的,由其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推荐;为省属高校的,由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推荐;为各市的,由各市科技局审核,并报请市政府同意后推荐。推荐人选时请按推荐次序优先排序。我厅汇总整理申报材料,组织评审会,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按程序报请省政府研究确定。
(三)申报时限
请于2020年6月15日前将《2020年省政府“齐鲁友谊奖”申请表》、《2020年省政府“齐鲁友谊奖”申报情况汇总表》、外国专家的主要事迹材料、候选专家护照复印件各1份(含电子版)报我厅外国专家服务处。
(四)有关事项
(一)省政府将适时举行省政府“齐鲁友谊奖”颁奖仪式,由省领导为获奖外国专家颁奖。
(二)省政府“齐鲁友谊奖”评选结果揭晓后,省科技厅将正式通知申报市或单位。
(三)已获过省政府“齐鲁友谊奖”的不得重复申报。
联系人:刘春林 范佳琪
电话:0531-66777274 66777020
传真:0531-66777274
邮箱:liuchl@shandong.cn
附件:
1.科技部《关于2020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20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要素表
3.2020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签章页
4.2020年省政府“齐鲁友谊奖”申请表
5.2020年省政府“齐鲁友谊奖”申报情况汇总表
附件下载:
1.科技部《关于2020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
2.2020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要素表.doc
3.2020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签章页.doc
4.2020年省政府“齐鲁友谊奖”申请表.xls
5.2020年省政府“齐鲁友谊奖”申报情况汇总表.xls
山东省科技厅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