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关于开展企业研发经费投入2019年度补助和2020年度预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补助类别 |
小类别 |
代码 |
年度补助申请(清算) |
2020YFBZ01 |
|
预补助申请 |
年中研发 预补助 |
2020YFBZ02 |
高研发经费 投入预补助 |
2020YFBZ03 |
三、申报时间
(一)4月1日-4月30日企业登陆“福建省科技创新平台及机构管理系统”,完成申报工作。申报单位未按期提交申请表的视为放弃申请,申报截止时间后将不能提交(申报单位主动撤回不算已提交;主管单位初审退回修改的申请表可视为项目已提交,申报截止时间后申请表可继续提交)。
(二)5月31日前企业所得税归属地科技部门完成受理审核。
(三)7月31日前各设区市科技部门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完成本地区申报企业研发投入分段补助资金评估,企业所得税归属地科技部门以“第三方”评估审核结果为依据完成公示及异议处理,公示后对企业在“福建省科技创新平台及机构管理系统”申报不一致的补助金额进行修改,通过系统打印辖区企业补助清算数据统一报送至设区市科技主管部门汇总。
(三)8月15日前各设区市科技和财政主管部门上报《福建省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分段补助清算表》(附表1)。
(四)9月15日前,省财政厅联合省科技厅下达清算文件,补助资金省、市、县三级财政按规定比例承担,各地财政配套补助资金限期拨付。
四、其他事项
(一)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要迅速组织发动,广泛进行宣传,深入企业做好政策解读。
(二)获得2019年度研发经费投入预补助资金的企业,在申报企业研发经费投入2019年度补助时需进行清算。
(三)按照《政府购买对企业研发投入经费补助第三方评估服务暂行办法》要求,由设区市(厦门市除外)科技部门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以下简称购买主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将本地区申报企业研发投入分段补助资金的评估工作委托给第三方机构(以下称承接主体)承担。第三方机构重点核实企业提供的佐证材料,评估企业研发投入经费及补助数额,根据需要到企业现场核实评估。
附件:1.福建省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分段补助清算表
2.福建省高研发经费投入企业所得税归属地科技部门认定意见
企业申报系统填报咨询电话:0591-87882011
0591-87862982
分段补助业务咨询: 0591-87881115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统计局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