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辽宁省新型创新主体培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及沈抚新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新型创新主体建设工作指引》,省科技厅将组织开展2020年度辽宁省新型创新主体培育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省级新型创新主体申报工作
1.各市科技局、沈抚新区科技局(以下简称各市科技局)指导本地区瞪羚独角兽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大企业平台化、离岸(域外)创新中心等四类新型创新主体建设,组织本地区2020年度新型创新主体申报工作,进行形式审查后择优向省科技厅推荐。
2.省科技厅对各市推荐的新型创新主体,按照有关标准和条件进行审核,确定省级备案名单,向社会予以公布。
3.新型创新主体申报均采用电子材料报送方式。
瞪羚独角兽企业采取在线填报方式,网址:http://ln.chinagazelle.cn/。
新型研发机构、大企业平台化、离岸(域外)创新中心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后扫描电子版报送。
各申报单位请于6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所在市科技局,各市科技局于6月8日前将推荐函和申报材料电子版一并报省科技厅高新区处。
二、开展省级新型创新主体评价工作
1.各市科技局组织本地区2019年度省级瞪羚独角兽企业提供2019年度财务报表;新型研发机构、大企业平台化、离岸(域外)创新中心填报《2019年度辽宁省新型创新主体评价表》。
2.各市科技局负责对本地区2019年度新型创新主体上报的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初步审查。
3.各新型创新主体请于4月10日前完成评价材料报送工作,各市科技局请于4月17日前将推荐函和新型创新主体评价材料电子版报省科技厅高新区处。省科技厅将组织新型创新主体评价工作,并择优给予后奖补支持。
三、开展瞪羚独角兽企业季度统计工作
省级瞪羚独角兽企业需按季度填报《辽宁省瞪羚独角兽企业2020年主要经济指标统计表》,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将预计数报所在市科技局。请各市科技局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将汇总数据报省科技厅高新区处。
新型研发机构、大企业平台化、离岸(域外)创新中心申请表,2019年度辽宁省新型创新主体评价表,辽宁省瞪羚独角兽企业主要经济指标统计表均可登录“辽宁省瞪羚独角兽企业服务平台”(http://ln.chinagazelle.cn/)下载。
联 系 人:张 祺 15840819640(同微信)
甘甜甜 024-23983106
电子邮箱:15840819640@163.com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