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8-2019年度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优秀研究成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有关高校、行业协会、科研院所,有关单位:
为提升河北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政策研究水平,推进优秀研究成果交流共享和转化应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拟组织开展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优秀研究成果征集评审共享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2018-2019年度,围绕河北省工业转型升级,产业结构调整,制造强省和网络强省建设,数字经济发展,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等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重点、热点、难点、痛点问题开展的,已结题的软课题研究报告,或有关重点工作事项的调研报告。
二、征集要求
参加征集共享活动的研究报告和调研报告,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立足深化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工业转型升级、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要求,立足我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全局和长远重大问题,坚持以研究解决现实问题为导向,为决策提供理论支撑和对策建议。具体要求为:
(一)强调实效性。研究内容具体、真实,数据资料翔实、准确,立足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现实性问题,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解决措施和建议。
(二)注重创新性。研究分析深入,见解独到,有创新点,措施效果明显。
(三)具备代表性。聚焦当前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重点、热点、难点、痛点问题,具有较强借鉴意义和参考价值。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优秀研究成果采取单位推荐、自愿申报的方式,原则上每个单位申报成果不超过3项。
(二)申报材料
1.工业和信息化优秀研究成果申报表及电子版(见附件)。
2.研究报告或调研报告及电子版。
(三)申报时间
2020年3月20日- 4月15日
四、评审共享办法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评审组,对申报的研究成果进行评审,向优秀研究成果的申报单位颁发证书,并将遴选出的优秀研究成果汇编成册,送有关领导和单位参阅。
五、其他说明
(一)申报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的,对成果完成单位或完成人有争议的,不得申报、推荐;
(二)申报成果如涉密,推荐单位必须按保密要求作脱密处理后再行申报;
(三)申报成果系委托项目的,须先征得委托单位同意才可申报;
(四)申报成果文字重复率检测结果不得超过25%;
(五)申报成果必须为软课题研究报告和调研报告,科研报告、发展规划、政策文件、建设方案、操作指南、标准研究文本、工作总结等不属于征集范围;
(六)申报成果文字控制在一万字以内,严格按照规定格式排版(见附件),不符合要求的视同未申报。
六、联系方式
优秀研究成果申报材料请于4月15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纸质文件一式三份,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hbsgxtzhc@163.com。
联系人:王 达 杨 晶
电 话:0311 - 87801673,0311-87903336(兼传真)
邮 箱:hbsgxtzhc@163.com
通信地址:石家庄市和平西路402号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综合处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优秀研究成果申报表、 2.申报成果排版格式、 3.申报主体责任声明.doc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