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 市水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区经委(商务委、科经委)、水务局,各相关(集团)公司及用水企业: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19〕288号)要求,现组织开展我市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具体遴选要求和程序如下:
一、遴选对象
2020年度遴选的对象主要是钢铁、炼焦、石油炼制、现代煤化工、乙烯、氯碱、氮肥、造纸、纺织染整、化纤长丝织造、啤酒、味精、氧化铝、电解铝等14个行业。
二、基本要求
申请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的企业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遵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节水政策和标准;
(二)有取用水资源的合法手续,近三年取水无超计划;
(三)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和环境事故,无违法行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四)年取水量超过15万立方米的独立法人;
(五)2019年水效指标达到节水型企业国家标准要求,且为行业领先水平;
(六)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禁止、淘汰目录的用水设备或器具;
(七)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实施节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
(八)建立节水管理制度,各生产环节有配套的节水措施,建立完备的用水计量和统计管理体系,水计量器具配备满足国家标准《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24789)要求,并依法检定或校准。
三、遴选程序
(一)企业申请。按照企业自愿参与原则,相关行业企业可向相关(集团)公司、区经委(商务委、科经委)、区水务局提交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盖章后电子版形式发送)
(二)初审。市经信委、市水务局按照入围条件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报告进行初审,评选出上海市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并上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和水利部。
(三)复审。由两部委会同国家发改委、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第三方机构和专家开展复审,遴选出2020年度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入围企业,达到行业水效前3-5名的入围企业被评选为水效领跑者企业。
(四)公示和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国家发改委、市场监管总局在官网等指定媒体对水效领跑者和入围企业及其单位产品取水量指标进行公示,并对公示结果予以公告。
鉴于当前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请各相关单位在强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按文件要求认真组织申报,于3月25日前将“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盖章电子版)发送至市经济信息化委和市水务局。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 海 市 水 务 局
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