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企业申报要求
2. 项目实行法人负责制,企业法人代表承担项目管理和经 费使用的主体责任。申报材料中须附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委 托书。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主体责任, 项目申报书经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报送。同时 企业自筹资金必须足额到位,禁止企业以其他政府财政资金作为 自筹资金来源。
3. —个企业本年度限报一个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 除创新型领军企业外,有在研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或重 点研发计划项目的企业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创新型领军企业上 一年度获得本专项资金立项支持的,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承担 过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的企业及关联企业,不得申报与 原项目本质类同的项目。同一企业不得同时申报省重点研发计划 和本专项资金项目,但创新型领军企业可将不同目标产品或处于 不同技术研发阶段的项目分别申报省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 与关键核心技术)重点项目和本专项资金项目。同一企业及其关 联企业本年度已将相同研发内容申报其它省科技计划的,不得申 报本专项资金项目。凡属重复申报的,取消评审资格。
4. 在本年度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中,同一项 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骨干最多可再参与申报一个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省重点研发计划和 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除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项目、政策引导类计划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外,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专项资金项目;同一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 总数不超过2个;同一项目参与人员的申报项目总数不超过3个。
5. 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 和项目主管部门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进一步 明确各自承诺事项和违背相关承诺的责任。因不良信用记录正在 接受处罚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
6. 项目申报重点突出创新性,产业化指标大小不影响项目 遴选,项目的实施期限为三年及以上、一般不超过五年。项目验 收突出代表性成果和实施效果,主要评价项目是否完成实质性成 果转化,是否具备目标产品规模化生产能力,相关经济指标作为 参考性指标。
7. 对因技术路线选择有误、未实现预期目标或失败的省科 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项目承担人员已尽到勤勉和忠实义务 的,经组织专家评议,确有重大探索价值的,可继续支持其选择 不同技术路线开展相关研究。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1. 项目的申报材料包括: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 目申报书和附件。相关附件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上两年度会计报表、与技术依托方的合作协议,能反映创新水平 的佐证材料,能反映知识产权权益的证明材料等。所提供的附件 材料须清晰可辨,并由项目主管部门统一审查和填写《项目附件 审查表》。
2. 申报企业须对照指南规定项目类型和指南代码进行申报, 一个项目填写一种项目类型和一个指南代码,受理后不再调整。
3. 项目名称须科学规范,其中应包含技术创新的核心点和 目标产品,用“XXX研发及产业化”作为后缀,字数不宜过长 或过短,一般控制在15-25个字。
4. 项目申报的相关单位和有关人员要认真落实省科技厅、 省财政厅《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苏科技规〔2018〕353号)、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科技 计划项目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苏科计函〔2017〕7号)、《关于 严格执行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的通知》(苏科计函 〔2017〕479号)和《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苏科 技规〔2019〕329号)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材 料,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 申报资格等科研不端及失信行为。项目申报单位要切实强化法人 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对申报材料的 真实性和合法性负主体责任,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 实及联合中介机构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项目主管部门要切 实强化审核责任,对申报材料内容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 场、流于形式。对违反要求弄虚作假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项目主管部门在组织项目申报时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 规定”精神,按照省科技厅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技管理 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意见》(苏科党组〔2018〕16号)文件 要求,严格执行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六项承诺”和“八个严禁” 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同考核,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积极主 动做好项目申报的各项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 率。
四、其它事项
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 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纸质封面,平装订)。
本年度项目的申报材料均须同时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 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送,书面材料内容和网上填报的内容必须完 全一致(网址:
http://210.73.128.81 )。项目申报材料经项目主 管部门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本年度拟立项项目 将在科技厅网站(
http://kxjst.jiangsu.gov.cn/)进行公示,未立项 项目不再另行通知。本通知及《2020年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 项目指南》和相关申报材料格式请在省科技厅网站查询和下载。
各项目主管部门将项目汇总表(纸质一式两份),随同 项目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地址: 南京市成贤街118号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