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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关于商请协助征集推荐2020年全省数字经济领域“独角兽”和“瞪羚”创新企业的通知

闽数字办函〔2020〕1号
省直有关部门,各地市数字经济主管部门,各相关行业协会、创投机构、金融机构、媒体媒介:
  为高质量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深入实施数字经济领跑行动,现商请贵单位协助征集推荐一批全省数字经济领域“独角兽”和“瞪羚”创新企业,省发改委、数字办将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对这些企业的分类指导、跟踪服务和政策资金项目扶持,培育形成未来领军型创新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征集推荐标准
  (一)征集推荐条件
  基本条件:在福建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10年,属于数字经济相关领域。
  1、“独角兽”创新企业和未来“独角兽”创新企业
  已获得过私募投资且尚未上市,具有创新性强、增长速度快、未来发展潜力大的创新企业。其中:“独角兽”创新
  企业,市场估值达10亿美元及以上;未来“独角兽”创新企业,市场估值达1亿美元—10亿美元之间。
  2、瞪羚企业
  企业具有“专、精、特、新”特点,拥有国际或国内领先的技术水平或代表产品,主营收入和市场份额高速成长,且满足下列标准之一:
  (1)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1000万元-5000万元之间的企业,收入增长率达20%或利润增长率达10%及以上;在5000万元-1亿元之间的企业,收入增长率达15%或利润增长率达10%及以上;在1亿元-5亿元之间的企业,收入增长率达10%或利润增长率达10%及以上。
  (2)近3年内企业一次性获得风险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等值外币)。
  (二)征集领域(范围)
领域 主要内容
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 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运行维护服务、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字内容服务等;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电子信息制造业 计算机、通信设备、广播电视设备、雷达及配套设施制造、电子元件与器件制造、电子材料生产、电路板生产与传感器研制等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通信技术、卫星应用、平台经济、区块链等
制造业融合业态 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工业互联网、工业云、智能制造、智能网联汽车、智能无人机、智能机器人等
农业融合业态 数字农业、智能农业
 
服务业融合业态 科技金融,现代物流、电子商务、数字创意、数字文旅、数字教育;
移动支付、共享经济等
 
  二、征集推荐程序
  (一)申报方式
  1.企业自主申报: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如实填写《2020年福建省数字经济创新企业征集表》(见附件1),连同相关附件材料直接报送。
  2.单位推荐申报:省直有关主管部门,各地市数字经济主管部门,各行业协会、创投机构、金融机构、媒体媒介等单位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荐单位填写《2020年福建省数字经济创新企业推荐表》(附件2)报送。
  (二)组织评选。
  省数字办委托相关机构组织开展数字经济创新企业评选工作。
  (三)评选结果公布
  在第三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上举行发布会,公布2020年福建省数字经济“独角兽”创新企业 、未来“独角兽”创新企业和“瞪羚企业”名单并颁发证书。
  三、征集推荐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于2020年2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1份,装订要求见附件1)报送省数字办(数据资源管理处)(福州市湖东路78号204室),征集表电子版材料发送至:szbsjc@fujian.gov.cn。逾期不受理。
  联系人:陈体珠 联系电话:0591-86303811
  王建军 联系电话:0591-87063481
  附件:
  1.2020年福建省数字经济创新企业征集表
  2.2020年福建省数字经济创新企业推荐表
  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