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引领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按照《山西省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修订)(晋科农发〔2019〕68号)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山西省农业科技园区(以下简称园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各市按照《山西省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修订)要求,择优推荐。园区建设符合国家有关环保、规划、土地等相关规定,要整合创新资源,集聚创新要素,培育引进创新型企业,建设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强化一二三产业、产城镇村融合发展。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1。
二、申报指标
原则上每个县推荐建设一个园区,每个市本批推荐数量不超过3个。已建有省级及以上农业科技园区核心区的县(市),不再新建省级农业科技园区。
三、申报流程及时间
各园区申报单位通过所在县(市)人民政府向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市级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并经市级人民政府审定后,于2020年2月21日前将签字盖章后的申报材料(见附件2、3)一式7份(其中一份为原件)报送至山西省科技厅农村处(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sxskjtncc@126.com)。园区协调指导小组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申报园区进行实地考察、会议评审,符合条件的园区由山西省科技厅发文正式批准建设。
四、联系方式
山西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
联系人:王潇冉
电 话:0351-4068012
山西省产业技术发展研究中心
联系人:张峻瑜 许 莹
电 话:0351-2383828
附件:
1.山西省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修订)
2.山西省农业科技园区申报书(格式)
3.山西省农业科技园区总体规划(提纲)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