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上海市体育产业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沪体规〔2019〕336号
各区体育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本市体育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沪府发〔2018〕31号)、《上海市体育产业集聚区布局规划(2017—2020年)》(沪体计〔2017〕501号),进一步加强上海市体育产业基地建设与管理,根据《上海市体育产业基地管理办法(试行)》(沪体计〔2017〕38号)(以下简称《办法》),市体育局将开展2020年上海市体育产业基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上海市体育产业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上海市体育产业示范单位(以下简称“示范单位”)及上海市体育产业示范项目(以下简称“示范项目”),须满足《办法》中“上海市体育产业基地申报条件”的各项要求。
二、申报程序
申报主体向注册地所在区体育局提出申请并报送申报材料,区体育局严格审核材料并组织评审,形成书面推荐意见确定推荐名单后进行上报。申报表和相关材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同时提供光盘(PDF格式)和推荐意见表,于2020年1月17日前报送至市体育局规划产业处(法规处)。
三、申报材料
申报表和相关材料按照本通知附件1“上海市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申报材料提交要求”、附件2“上海市体育产业示范单位申报材料提交要求”、附件3“上海市体育产业示范项目申报材料提交要求”提交。
四、申报要求
(一)各区体育局应从当地体育产业发展实际出发,综合考虑本区体育产业发展的规划布局和示范基地、示范单位、示范项目的功能定位,重点关注运动休闲、智能体育、竞赛表演、体育培训、体育用品制造服务等领域,充分发动组织具备条件的地区和单位进行认真申报。
(二)各区体育局要高度重视申报推荐工作,按照本通知和《办法》的要求,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各申报主体申报材料内容全面、真实、客观,积极履行审核推荐职责。如存在信息缺失、不实或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应取消申报主体参与2020年度体育产业基地的评审资格。已被命名的国家体育产业基地和上海市体育产业基地的地区和单位不再重复申报。
(三)各区体育局应注重申报质量,严格控制申报数量,示范基地、示范单位和示范项目总数原则上不超过5个。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市体育局规划产业处(法规处)
联 系 人:刘丹、张贺
联系电话:63750387、63278168
邮寄地址:黄浦区南京西路150号体育大厦407室
邮政编码:200003
电子邮箱:775796004@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市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2.上海市体育产业示范单位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3.上海市体育产业示范项目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上海市体育局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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