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关于开展第十一批国家大学科技园认定推荐工作的通知
省内各有关高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进一步加强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根据《科技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十一批国家大学科技园认定工作的通知》(国科办区(2019)85号)文件要求,吉林省科技厅、吉林省教育厅决定组织省内相关高校开展国家大学科技园申报推荐工作。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国家大学科技园应具备《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9〕117号)中规定的认定条件; (二)按照《科技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十一批国家大学科技园认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 二、申报材料和时间 (一)申报材料:主要包括基本信息表、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方案、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报时间:请于2019年12月6日前,将纸质申请文件(一式七份,另附电子版光盘2张)报送到省科技厅科技人才与企业服务处。 三、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科技人才与企业服务处:刘 超 联系电话:0431-88910207 邮 箱:jlkjtlc@163.com 省教育厅科研产业处:刘佳莹 联系电话: 0431-82741626
附件:1. 基本信息表 2. 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方案提纲 3. 相关证明材料
吉林省科技厅 吉林省教育厅 2019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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