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司关于2019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综合评估结果公示的公告
根据《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要求,2019年开展了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以下简称园区)综合评估工作,评估对象为第1-5批共118个园区,其中山西太原、山东东营和黑龙江哈尔滨园区依各省科技厅申请退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序列。经过园区自评估、视频答辩、现场考察以及综合评议等程序形成了评估结果,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19年10月30日至11月5日。
如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以向科技部书面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具实名并附联系方式。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客观准确、依据确凿,对匿名或无具体事实依据的举报,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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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9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综合评估结果
科技部农村科技司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