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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关于组织申报省级创新型县(市、区)的通知

各市州科技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43号),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积极引导和推进县域创新能力的提升结合我省科技创新工作的实际,将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县建设统筹到创新型县(市、区)培育建设中现就组织申报省级创新型县(市、区)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县(市、区)人民政府

2、县(市、区)根据自身特点和发展定位在科技支撑产业发展、生态文明或民生改善中选择一个建设主题,编制创新型县(市、区)培育建设方案

3、县(市、区)本级财政科学技术支出等二十八项指标综合能力居本市前列

二、申报要求

1、县(市、区)人民政府向所在市州科技局提出申请市州科技局对拟申报的县(市、区)进行初评、筛选,择优报市州人民政府市州人民政府审定后出具推荐函向省科学技术厅推荐。

2、各市州原则上县市推荐不超过1个区推荐不超过1个。

三、申报时间

1、申报时间为:2019年10月22日—2019年11月12日

2、在线报送的方式申报单位请登陆湖南省科技厅门户网站(http://kjt.hunan.gov.cn/),点击进入“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申报(在线注册、申报及推荐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信息系统首页“系统使用说明”)。

四、其他事项

1、市州科技局将县(市、区)申报创新型县(市、区)纸质材料统一报送至省科技厅农村处(材料一式五份,并提供全部材料的电子版)

2、省科技厅将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的创新型县(市、区)进行专家评审和实地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创新型县(市、区)指标体系数据填报年限为2017年和2018年

五、联系方式

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宋莉丹  0731-88988519

省科技厅农村处:伍麟 0731-88988837

地址:长沙市岳麓大道233号湖南科技大厦1103室

 

附件:1.创新型县(市、区)建设指标体系

      2.创新型县(市、区)建设申报书

      3.创新型县(市、区)建设方案(提纲)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