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省工业互联网发展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苏工信融合〔2019〕605号
各设区市工信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工信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8〕98号),进一步推进我省工业互联网建设和应用,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现组织开展2019年省工业互联网发展示范企业申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1、省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包括跨行业跨领域、行业级、企业级等3个方向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
2、省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主要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对企业制造系统、产品、资产及商业流程等方面实现优化提升的建设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基础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在江苏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信用良好且无违法记录。
2、申报单位须填写《江苏省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申报书》(见附件1)或《江苏省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申报书》(见附件2),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报送所在地区工信局审核推荐。
(二)分类申报要求
1、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申报要求。申报单位应符合《江苏省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遴选要素条件》(见附件3)。被认定为2018年省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培育类项目单位须参加此次申报工作,并根据当前建设发展情况分类申报跨行业跨领域、行业级、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优先认定和支持推进建设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的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
2、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申报要求。申报项目须为已建成项目,且近3年(2017年1月1日年至今)以内的平台和系统开发费、智能设备(终端)购置费、测试验证和项目咨询费、项目实施人员工资等投入总计不低于2000万元(须提供发票或专项审计报告)。优先认定和支持具有5G应用场景的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项目。
三、支持政策
1、大力支持省工业互联网发展示范企业申报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工业互联网类项目。
2、优先推荐省工业互联网发展示范企业申报国家级工业互联网类相关项目。
3、大力宣传推介省工业互联网发展示范企业经验成果,加大对发展示范企业的宣传推介力度,提升示范企业影响力,扩大示范带动效应。
4、对具有对外服务功能的工业互联网发展示范企业加大市场推广力度,促进其产品和服务的应用。
四、其他事项
请各地工信局积极组织本地企业申报,特别要组织推荐2019年度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中“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和“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项目”的申报单位相应申报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和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并做好所有推荐项目的审核工作。
请各地工信局于2019年11月20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报送至省工信厅两化融合推进处。纸质版材料包括:申报书(含企业信用承诺书及其它佐证材料)一式3份,A4双面打印;各地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5),一式1份;相关材料须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请一并报送。
联系人:王晓荣 电话:025-82288061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6号苏兴大厦916室
附件: 1、江苏省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申报书
2、江苏省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申报书
3、江苏省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遴选要素条件
4、江苏省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要素条件
5、各地申报情况汇总表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10月14日
附: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省工业互联网发展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