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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山东省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 山东省服务业特色小镇申报工作的通知

鲁发改服务〔2019〕897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

为深入推进我省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服务业特色小镇培育建设,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省发展改革委拟在全省组织开展2020年度山东省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山东省服务业特色小镇培育单位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领域

重点申报信息科技、文化创意、医养健康、精品旅游、现代金融、商贸商务、教育培训等服务业领域。

二、基本条件

(一)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基本条件:

1.集聚区以企业为主体进行规划建设、运营管理;符合当地土地利用、城乡发展总体规划。

2.已编制集聚区域发展规划,四至边界清晰,有相对集聚的空间布局和产业布局,功能定位科学合理,发展目标明确。

3.有明确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有健全的公共服务平台,基础设施条件良好,配套服务完善;统计工作制度健全,能够完整、准确、及时提供统计数据。 

4.集聚区内产业关联度高,主导产业突出,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和培育价值,对服务业和整个经济转型升级具有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5.产业规模较大,年产值(营业收入)一般应在30亿元以上;产业集中度较高,服务业营业收入占整个集聚区全部营业收入的比重50%以上。

6.有15家以上同类或相关企业(机构)入驻,集聚集群集约发展特色突出,在全省同类集聚区中或当地有较大影响;具有一批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力的龙头企业,对现代服务业创新创业转型发展带动作用突出。

7.具有良好的发展环境和吸引国内外投资、合作的良好条件,当地政府有扶持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的政策措施。

(二)服务业特色小镇基本条件:

1.小镇以企业为主体进行规划建设、运营管理,体现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小镇投资运营商有较强的融资和招商能力,商业模式先进,经营业绩较好,资产负债率合理,能够较好地推进小镇建设和发展。

2.小镇在产业定位、资源要素、文化传承、基础设施、服务配套、生态环境等方面进行科学规划和统筹策划,资源禀赋或产业基础好,文化特色、生态特色鲜明,富有发展潜力,注重生产、生活和生态协调发展,注重高效创业圈、宜居生活圈、繁荣商业圈、美丽生态圈有机融合。

3.小镇以服务业为主导产业,一业为主、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建成运营后小镇服务业营业(销售)收入占总营业(销售)收入的比重50%以上。

4.小镇已编制完成发展规划和建设方案,用地集约节约,符合当地土地利用、城乡发展规划,立项、环评、土地等建设手续完备,已开工建设,完成投资不低于总投资的10%,建设期限3—5年。

5.小镇具有健全的运营管理机构和服务平台,运营体制机制精简高效,能为入驻小镇的商户提供全方位的良好服务。具有鲜明的品牌标识,有打造品牌方案,便于营销推介和宣传。当地政府制定并实施了促进小镇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

三、申报材料

(一)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申报材料:

1.集聚示范区基本情况表。请按照附件1要求填写。

2.文字材料。申报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需提报具体的实施方案和绩效目标,从产业、创新、品牌、机制模式等方面,制定量化可执行的绩效目标、工作任务、重点项目、保障机制等。具体包括:

(1)集聚区发展现状及优势,主导服务业产业情况及规划情况,预期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

(2)发展定位、发展目标;

(3)主要建设内容和重点项目,公共服务平台、品牌、产业链协同配套等相关情况,资金来源及筹措情况;

(4)保障措施、管理机构、平台建设情况及职责分工等;

(5)2017-2018年两年及2019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和实现利税,截至2019年9月30日入驻集聚区企业名单及每个企业2017-2018年两年及2019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利税等材料;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4.支持材料。包括:集聚区相关批复材料、发展规划文本、相关土地使用批复材料,集聚区实施方案,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

(二)服务业特色小镇申报材料:

1.小镇基本情况表,请按照附件2要求填写。

2.小镇主要投资运营商及管理机构基本情况,包括注册资本、资金筹措方案、建设和运营经验等。

3.小镇规划方案,包括小镇发展规划,四至范围,产业规划,空间布局,功能布局,规划区域预计建设用地、住宅用地、生态绿地面积(亩),项目示意图和已开工实景图等。县(市、区)政府提供小镇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的合规性承诺。

4.小镇建设计划,包括分年度的投资计划、单个项目投资主体、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用地计划、资金筹措计划等。

5.小镇产业定位、发展前景、预期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小镇品牌特色及品牌打造构想。

6.当地政府打造特色小镇的政策措施,包括组织领导、资金、土地、人才等相关支持政策。

7.相关支持性材料,包括投资主体法人资格证书,立项、环评、土地、规划等相关批复材料,引进企业协议,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等内容。

四、申报程序及数量

由集聚区、小镇投资运营商自愿申请,所在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向市发展改革委申报。每个市最多择优推荐1个示范区、3个小镇备选单位。推荐材料以正式文件报省发展改革委服务业规划协调处(一式三份,附电子版),每个集聚区、小镇申报材料独立成册。请各市于2019年10月30日前提报。省发展改革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对示范区备选单位,统一组织现场公开答辩,择优确定示范区名单;对小镇备选单位,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小镇培育单位名单。

五、扶持措施及管理

(一)授予称号。经认定为山东省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山东省服务业特色小镇培育单位,由省发展改革委印发文件公布名单,授予“山东省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山东省服务业特色小镇培育单位”称号。

(二)项目扶持。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省级服务业特色小镇内服务业项目,符合进入省级服务业重大项目库条件的优先入库,符合扶持条件的择优给予扶持。

(三)服务协调。省发展改革委积极协调有关咨询机构为创建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服务业特色小镇提供创意、设计、规划、咨询、人才、营销等专业服务。

(四)定期调度。省发展改革委对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服务业特色小镇培育发展情况实行季度调度制度,请各市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省服务业特色小镇 服务业专业人才 现代服务业特色产业集群转型升级示范区有关情况调度工作的通知》(鲁发改服务〔2017〕1130号)要求,每季度向省发展改革委报送调度数据和材料。

联系人:李培清  都帅,0531-86191915、86191674(兼传真);省发展改革系统纵向网邮箱:dushuai@fgw.sd.gov.cn

地址:济南市省府前街1号省政府综合楼626房间,邮编250011。

 

附件:1.申请2020年度山东省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基本情况表

      2.申请2020年度山东省服务业特色小镇培育单位基本情况表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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