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种业资金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甬种办〔2019〕2号
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象山县水利和渔业局,市农科院: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新品种的选育,推进种业强市建设,依据《宁波市现代种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甬种办〔2018〕1号),现就开展2019年度种业资金补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宁波市内依法成立或注册登记,开展动植物新品种选育的科研院所及种业企业(必须是第一完成单位)。
二、申报范围
(一)自主选择品种研发补助。2018年11月到2019年9月间通过国家审定(认定)、国家登记、省级审定(认定)、取得动植物新品种权品种的(时间以发证日期为准),且适宜宁波生产推广的品种,选育的品种不在宁波适生区的不予补助;
(二)种业研究团队培育补助。引进种业创新人才:要求学历硕士研究生以上,并以第一完成人的身份育成两个以上新品种的。
(三)种质资源库(场)运行经费补助。对列入宁波市级种质资源库(场)的(根据市种业办公布的市级种质资源库(场)名单,不用另行报材料)。
三、申报方式
各区县(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明确种业管理责任科室,负责组织所辖区域内的种业企事业单位进行申报,市直单位直接向市农业农村局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可以在宁波市农业农村局政务网上下载2019年宁波市种业补助资金申报表,打印纸质材料并根据要求填写并附上相应证明材料(审定、认定、登记证书;动植物新品种权证书;已获其他部门资金资助的证明等),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在10月15日前报市种业办。联系人:陆志敏 89292117 18957485631
对已获其他部门资金补助的可以根据就高原则进行补差,申报时必须说明。
附件:2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种业资金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1.宁波市2019年现代种业专项资金补助申报表
2.国家审定动植物新品种明细表
3.国家登记、省级审定(登记、认定)动植物新品种明细表
4.动植物新品种权明细表
5.宁波市2019年种业创新人才培育补助明显表
宁波市种业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