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江西省重大创新平台的通知
各设区市科技局,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依托单位: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行动方案(2018年-2020年)》(赣办发〔2018〕13号)、《江西省重大创新平台提升行动方案》(赣科发财字〔2018〕156号)和《江西省重大创新平台管理办法(试行)》(赣科发财字〔2018〕158号),推进我省重大创新平台建设,现组织申报2019年度江西省重大创新平台,并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本次重大创新平台实行线上申报,请通过《江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中“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培育”进入申报。
二、申报基本要求
2019年组织申报的江西省重大创新平台为国家级重大创新平台和产业重点创新平台。
(一)国家级重大创新平台
是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创建国内一流水平的重大创新平台为目标,力争在我省特色和优势的关键领域实现重大突破,抢占科技制高点。
1.由具有技术优势的高校、科研院所牵头。依托单位已获批国家级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已向科技部推荐申报。
2.平台研究方向具有我省特色、在国内同行业中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在科学研究中取得了重要科技创新成果。
3.拥有国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学术或技术带头人,同时拥有结构、规模合理的科研队伍,研究水平在本领域处于国内先进水平。
4.具有完备的设施设备条件、较为合理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良好的开放服务水平。
(二)产业重点创新平台
是以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创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为目标,重点围绕我省产业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共性和关键技术瓶颈,提升产业技术开发和服务能力,为我省产业发展升级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
1.由省内龙头企业或骨干企业牵头,产业链有关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参与建设。依托单位已获批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平台预备队。
2.平台研究领域属于有色金属、电子信息、中医药、航空等4个领域。
3.平台原则上应为独立法人实体。目前尚不具备条件的,先行实现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管理机制,逐步向独立法人过渡。
4.牵头单位具有行业公认的技术研发优势、领军人才和团队,具有广泛联合产学研各方、整合创新资源、形成创新合作网络的优势和能力。
5.拥有1名以上国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学术或技术带头人。人才队伍结构合理,人员稳定,固定科研人员30人以上。
6.具有完备的设施设备条件、较为合理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良好的开放服务水平。
7.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能力,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承担并出色完成国家和省级科研任务。
三、推荐及报送要求
1.请各申报单位根据申报材料编写大纲(附件1)编写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里的内容均需证明材料),并提交指标陈述清单(附件2)、证明材料。一个单位只能申报一类平台,否则作无效处理。
2.各项目推荐单位、主管部门要对申报项目进行严格审查和筛选,在申报系统中完成审核推荐工作。每个设区市限推荐1家(国家级平台不在限项范围)。
3.各申报单位应按《江西省重大创新平台管理办法(试行)》及本通知要求严格审查申报书,确保申报质量。申报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诚信审核把关,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申报时间
各申报、推荐单位于9月23日前完成项目的申报和推荐工作。9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7份交省科技评估中心(地址:南昌市北京东路171号)。
联 系 人:崔春梅 乐丽云
条件财务处 0791-86265235
附件:1.申报材料编写大纲
2.指标陈述清单
江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9月9日
附件1、申报材料编写大纲.docx
附件2、指标陈述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