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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关于进一步做好2019年田园综合体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市农业农村局:

为认真总结我省田园综合体试点工作经验,推动田园综合体建设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造齐鲁样板中发挥更大作用,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经商省财政厅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2019年田园综合体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大力度,确保圆满完成2017、2018年试点工作任务

自2017年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各级高度重视,按照试点工作要求,因地制宜,以点带面,区域联动,全力推动试点工作有序开展。目前,全省2017、2018年立项的18个省级以上试点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在国家和省试点项目带动下,各地主动开展市级、县级田园综合体建设,形成上下联动、梯次推进的良好工作局面。通过田园综合体建设,在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速一二三产业融合、带动农民增收、提升乡村面貌、吸引乡村人才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已成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和平台。各地要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对照试点项目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进一步完善政策,落实资金,压实责任,强化督导,狠抓落实,全力推动试点项目建设,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为进一步做好下一步田园综合体创建工作积累经验、打下基础。省里拟于今年9月份组织开展试点项目建设中期评估,对成效突出的予以奖补,对进展缓慢、成效差的或存在严重问题的,将取消试点资格。

二、创新模式,进一步做好2019年田园综合体创建工作

为认真落实今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省级田园综合体建设目标,根据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新要求,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2019年田园综合体创建模式,变过去“省级立项、专项资金扶持”,为“市县创建、省级考核认定”。具体由市级通过竞争选项等方式,择优确定省级田园综合体创建资格名单;县级负责组织创建工作;省级在两年创建期结束后,组织进行验收考评,验收考评合格的,认定为省级田园综合体,并给予一定奖补。

各市在组织开展省级田园综合体创建工作中,要认真贯彻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2017〕29号)有关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建设重点等规定。同时,要按照乡村振兴战略“五大振兴”要求,进一步突出规划引领,统筹推进。把田园综合体建设与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示范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农业产业强镇,以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等有机结合,充分发挥综合示范效益;进一步突出优势主导产业,加快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强化产业支撑;进一步突出以农民为主体,建立和完善农民利益联结机制,切实保障农民权益;进一步突出保护生态环境,守住田园风光和乡村风貌;进一步突出地方特色,坚持因地制宜,走多样化、差异化路子;进一步突出党建引领,发挥好农村集体组织和合作社载体作用,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强化土地“红线”意识,对违反国家土地管理使用相关法律法规,违规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私人庄园会所别墅及“大棚房”等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各市要按照省里确定的创建项目资格数量(见附件),尽快组织2019年省级田园综合体创建申报工作,并于今年9月底前将创建资格名单和相关项目情况,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三、强化措施,扎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把创建省级田园综合体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造齐鲁样板的重要平台和有力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领导挂帅、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做好各项工作,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积极构建合力支持田园综合体建设的良好局面。

二是抓紧工作推进。紧紧围绕田园综合体建设目标和主要建设内容,科学编制创建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扎实有序推动创建工作开展。要加强工作督导,建立定期调度制度,及时分析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田园综合体建设任务,实现预期目标。

三是加大政策支持。进一步完善田园综合体创建工作的支持政策,以田园综合体建设为载体,吸引企业、合作社、农村集体、农民等主体参与项目建设。积极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贷款贴息等方式,引导金融、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增加投入,形成资金集聚效应,为田园综合体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四是及时总结经验。对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映和解决,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努力建设具有山东特色的田园综合体,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贡献力量。

联 系 人:王化凤  陈亮亮

联系电话:0531-67866367  67866353

 

附件:2019年省级田园综合体创建项目资格数量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8月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