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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承诺制试点实施方案(试行)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是根据节能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对项目节能情况进行审查。2007年,本市在全国率先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从源头有效控制了能耗不合理增长,促进了项目能效水平的提升。2017年,本市在全国率先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的网上办理,在保证节能审查工作质量的同时,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了项目单位时间和工作成本。近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18〕36号)、《关于印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京政办发〔2019〕3号)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压缩节能审查办理时间、减轻项目单位负担,推动节能审查工作由重事前审批向重事中事后监管转变,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我们起草了《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承诺制试点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19年7月15日至2019年7月19日。请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实名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通过传真的方式反馈至市发展改革委资环处,传真号为55590794。请写明依据并注明意见提出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地址和联系方式。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承诺制试点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7月11日 

附件: 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承诺制试点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