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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布2019~2020年度科技创新普及专题指南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省科技计划项目的导向作用,促进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融合发展,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和科技创新强省建设,现发布2019~2020年度科技创新普及专题指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实行公开申报,根据不同类型项目分别采取竞争性评审、地市科技局推荐、事后奖补、定向委托等立项方式择优遴选项目承担单位。

  二、申报要求

  (一) 申报的项目应统一使用专题内容作为项目名称。如,申报“重大科技成果科普化”的项目,申报项目名称应为“XXX重大科技成果科普化”。

  (二) 申报单位应提供申报条件所需证明附件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申报方式

  (一) 项目申报。由符合申报条件、具备完成能力的有关单位按照指南要求进行申报。申报单位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或省科技厅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提交有关资料。

  (二) 申报时间。申报单位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2019年7月12日9:00~8月12日17:00,各级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20日17:00。

  四、申报程序

  (一) 注册。首次申报的单位可在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注册后转入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进行申报;或者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注册单位信息,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同时获得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开设用户帐号的权限,项目主持人从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处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填写个人信息后进行申报。已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帐号进行申报和管理。

  (二) 申报。各单位和申报人注册后即可通过网络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三) 审核推荐。各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对申报项目严格审查、择优推荐,并正式行文(含推荐项目汇总表)报送省科技厅。其中各地级以上市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申报项目,应由地级以上市科技局行文报送;其余省直等相关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申报项目,由主管部门行文报送。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省科技信息大楼1楼广东省科技厅综合业务办理大厅(邮编:510033)

  联系人及电话:

  1.引智处(专题业务咨询):夏兴林、向燕、羊荣兵 020-83163913、020-83163940、020-39348210

  2.业务受理及技术支持:020-83163338、83163469

  3.资管处(综合性业务咨询):司圣奇,020-83163838

  附件:1.2019~2020年度科技创新普及专题公开竞争类项目申报指南(专题一至专题七)

     2.2019~2020年度科技创新普及专题定向委托类项目申报指南(专题八至专题十一)

              省科技厅 省科协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