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20年昌平园大中小企业融通特色载体认定工作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国发〔2018〕32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关于支持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工作的通知》(财建〔2018〕408号),推进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大中小企业融通工作,进一步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上水平,打造“双创”升级版,着力提高创新创业资源融通效率与质量,现开展2018-2020年昌平园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特色载体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由医药健康、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领域一家行业龙头企业主导建设的空间载体作为牵头单位,联合其他不少于3家相同行业领域的空间载体,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单位均为市级及以上认定或备案的空间载体。
(二)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签订合作协议,约定分工、合作方式、考核指标、各方义务等内容。
(三)联合体成员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昌平,经营和信用状况良好,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四)联合体成员单位有健全的管理团队。专职管理、运营、服务的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人员的占比不低于80%。
(五)联合体成员单位依托成功企业家、天使投资人和专业人士等,建立创业导师队伍及工作机制、服务体系,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辅导,创业导师人数不少于10人。
(六)联合体成员单位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合理的收费标准和完善的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对中小企业的服务收费有相应的优惠规定,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年度服务目标。
(七)联合体成员单位运行机制成熟,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好,能够平稳运营、可持续发展,入驻企业不少于20家,且申报领域的产业集聚度不低于50%。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1、符合要求的申报单位,按顺序将申报材料(详见附件)装订成册,报送至昌平园管委会。
2、书面申报材料统一按照A4纸型胶订制作,一式2份,应加盖联合申报成员单位公章,电子版资料以光盘形式同时提交。
(二)申报周期
申报时间为2019年6月24日—2019年7月3日
(三)申报地址及咨询电话
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管委会地址:昌平区北七家镇定泗路238号250室
联系人:白立涛 许伟 电话:69747672
第三方联系人:李云洲 电话:15901192074
三、注意事项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申报日期提交电子版、纸质版申报材料,逾期申报材料,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
附件:昌平园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特色载体认定申报材料.docx
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管理委员会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