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有关部门、省属企业集团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根据《预算法》以及《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意见》(赣府发〔2014〕35号)等规定,现就2019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入预算
省属企业根据预计的2018年全年生产经营、盈利情况及利润分配预案等编制填报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测算表(见附件1-3);企业主管部门根据企业填报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测算表审核、汇总,并填报2019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表(见附件2)。
按照赣府发〔2014〕35号文件要求,2019年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为:垄断性企业20%,资源类企业17%,其他企业12%。
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国有资本收益预算比例按17%测算,其余省属企业2019年预算按12%测算。
二、支出预算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力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范围除按比例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外,限定用于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及相关改革成本支出、国有企业的资本金注入及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等方面。
省属企业按照上述支出范围填报2019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目计划表(见附件4)和支出预算表(见附件5)。
三、建议草案
企业主管部门对所监管企业上报的收入预算和支出项目计划审核汇总后,编制本单位所监管企业2019年收支预算建议草案。
四、编报时间
2018年12月7日前,企业主管部门将审核汇总编制的2019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 (含编制报告和省级预算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附件1-5)报省财政厅。
五、编制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体系。各预算单位要高度重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明确分管领导,落实编报部门和人员,负责预算编制、执行等工作,同时要加强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细化预算编制工作程序。
2.强化工作责任,确保编报质量。各预算单位要严格按照《预算法》和《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资〔2017〕27号)等政策要求,坚持客观的原则,确保预算收入与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相符、预算支出项目符合国有资本预算规定范围,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认真做好预算建议草案和预算支出项目计划的编制工作,确保2019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3.强化预算报告,关注重点事项。各预算单位要认真撰写预算编制报告,包括:所属企业基本情况、预算编制的主要政策依据、预算目标、年度预算支出规模及各预算支出项目情况说明等,对于一些特别事项,应作重点说明。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可在我厅门户网站下载。预算编制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省财政厅资产管理处反映。
联系人及电话:省财政厅资产管理处 邓文娟 0791-87287953
电子邮箱:37349807@qq.com。
附件:1.2019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封面)
2.省属企业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测算表
3.2019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表
4.2019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申请项目库计划表
5.2019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附件表格.xls
江西省财政厅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