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促进全省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做大做强若干政策措施》(鲁财办发〔2016〕14号)和《关于印发促进全省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做大做强奖励资金申报细则的通知》(鲁财注会评〔2017〕2号)要求,对申请奖励资金的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的上报材料,经过认真复核、省外知名专家专业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18年12月19日至2018年12月21日)。
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书面向省财政厅反映。单位反映情况应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应留下真实姓名以及联系方式,以便进行核实。
联系电话:0531-82669995 0531-82669893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济大路3号山东省财政厅2108室,邮编:250002
附件:2018年山东省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做大做强奖励资金评审结果.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