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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支持脱贫攻坚税收政策的通知

各市(县、区)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支持脱贫攻坚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3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提高认识,领会政策精神
精准脱贫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各级财政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运用税收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重要性,学深、学透各项税收政策,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积极贡献。
二、加强协调,确保政策落地
税收政策的落实不仅包括政策的普及程度,往往还伴随着征管手段和管理制度等方式的调整和转变,是一个综合施策的过程。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和扶贫“四送四通”相关工作要求,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与税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促合力”、“补短板”,切实提升政策的转化度,确保各项支持脱贫攻坚政策在我省落地生根。
三、创新方式,加大宣传力度
省财政厅将结合我省实际,编制《安徽省支持脱贫攻坚财税优惠事项清单》,通过门户网站、安徽财政微信公众号及微博等多种媒介渠道宣传相关税收政策。各级财政部门也要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不同媒介渠道加强对支持脱贫攻坚税收政策的宣传辅导和讲解,加强对财政干部和企业财务人员的培训,帮助其熟悉政策内容,提升政策的知晓度,努力帮助贫困地区群众和企业用足用好税收优惠政策。
四、深入调研,注重跟踪评估
省财政厅将运用已建立的“走进企业”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大对相关企业的走访调研力度,加强对支持脱贫攻坚税收政策的跟踪分析,打通政策执行的“最后一公里”。各级财政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力量或委托第三方等多种方式,对税收政策实施情况和激励效果进行评估分析,收集反馈群众和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提出合理的意见建议,并探索建立支持脱贫攻坚税收政策执行的动态评估机制。
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支持脱贫攻坚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31号).tif